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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陳遇夫種種

[日期:2022-02-12] 来源:陈凤台研究  作者:陈天璇 [字体: ]

    我本來很高興看到有人談陳遇夫,唯若所言不盡不實,間有蕪詞芻議卻又容易導致混淆視聽,讀者是添亂。從日昨壇上(談)“陳遇夫”一文看,表面上在讚陳遇夫,但在這短短章節內,連續“四次”說他自身著述。那是一再資深,似乎對提交相關的論據偏忘其一開卷這樣說“最近……發現《潁源記略》一文”。我奇怪這篇陳遇夫撰“《潁源記略》全文”,十年來都刊在這個“陳鳳台研究網”內(標題是:“台山六村陳遇夫撰 《潁源記略》”(2012 )http://chens.org.cn/show.aspx?id=456&cid=15是任人隨時觀看的。

《潁源記略》是收在陳遇夫的《涉需堂文詩集》內,初刊是在康熙朝,再刊是在道光朝,三版是在光緒朝,都是木刻印刷。他有十本著作傳世。是否全數在清代木刻,則不詳。其書名是:《史見》、《白沙陳子年譜》(陳獻章年譜)、《白沙門人錄》、《白沙先生語錄》、《正學續》、《迂言百則》、《從謂草》、《鴻澤集》、《即次集》和《涉需堂文詩集》等。民國期間,商務、中華選了四本,以現代排印標點本出版。國內老夫子舊書網,間或有售。

    《槎洲族譜》載,陳遇夫在世時是曾用這些名字與號:陳遇夫,字廷際,號交甫,又號澤農,又號荻園,晚年再更號雨村”他是康熙庚午(1690)解元,娶伍氏,生一子陳瀚。他曾山六村陳氏朗美族自陳元康下延第十三世孫,亦即上閣東山陳從善(天祥)下延第十七世孫,新會古岡州石頭鄉陳猷一族下延第二十世孫。最與眾不同是,他於康熙二十九年中解元後(因在台山端芬長大,曾改姓梅報考,及後回復陳姓,又遷回朗美居住),於康熙四十二年癸未(1703)擇地槎洲建房,另開六村陳氏槎洲一族,繼又依其父陳佩璿遺言,重修陳氏朗美族譜,輯錄有關祖先遺文,撰有《本支考》等文稿記其詳。 

據族譜載,陳遇夫“候選知縣”,常居園撰讀,愛種花集昆蟲。至於“(談)陳遇夫”作者所說的“垂老之年辭官從事寫作”是“次序先後”上,揣猜錯了!事實是,他晚年的確“二度”請辭被官賜“孝廉方正”推薦,不久後便逝世。他的婉辭封官書函,也收在文集及族譜之內。其子陳瀚有長文談其父。

陳遇夫從未在所撰族譜或文章內談陳鳳台。或真正不知有陳鳳台這個人。因此,他所說的南雄而後,一遷而至石頭,再遷而至東山,……  ”(還有,三遷而至朗美),是指他依循其父及“高曾”所言的陳猷”世系曾有如此“三遷”。此外,他自身由朗美遷槎洲是“四遷”。又,陳天祥(從善)不是“一世祖”,在舊譜內他是陳猷世系“二世祖”。陳遇夫去新會只找到看到“紹興元年”遷出南雄批文,他補回“巧、迪、仁甫(等四兄弟)”的遺漏,是去核證,那是他的朗美長輩察覺(“海禁既解,族伯文學化士(這是陳遇夫本人),始考系於石頭,歸修族譜……”(見《槎洲族譜本支考”)也為此他去探查。

陳遇夫從來都沒有把陳猷與陳宣“等同起來”(當同一人)或敘述二人間的人事。所以,對於陳宣什麼時候遷出南雄之後遷到新會,是“現代人”添寫比如,我曾看到《陳鳳台研究網》有人在2012年發放“陽春《春城颍川族譜》”一文,內中提及,陳宣是因“胡妃事件”於咸淳八年與南雄居民逃亡時遷出去並其後落戶在新會。行文平實。而,回看中國歷史,宋紹興元年與宋咸淳八年,前後相差達141年,由此可見,陳猷與陳宣顯然是不屬同一支系,也非同一輩份的人。目下“(談)陳遇夫”作者依然把沒有去新會潮蓮查訪,列為陳遇夫的“失察”。曾幾何時,陳日生、陳文鏡也這樣表示過“可惜”;在我看來,這既是仿前者“放空炮”,也只能算重拾別人的話。試想,如果這兩族人,不是同源同支,彼此相隔141年先後遷到那裡,後人會說祖先曾是兄弟?

我不想去評述《潁源記略》,也不想在這把《陳謨遺牒》與之比較。該文作者在提及《潁源記略》所作的分析與陳述中,一段最明顯的中國歷史常識錯誤是把北宋“金亂”之後,“接上”東、西晉朝。那是“誤解”了陳遇夫泛談汴梁在過去歷史上的地理重要性。那不是用作為連接下一段的陳氏的“新發展”。“金亂”之後,是南宋的偏安“江左”開始,及南宋的幾度“與金爭持”之局。把“金亂”推回到“三國”之末,是該文作者對中國歷史朝代接替的“疏忽”。絕對不是陳遇夫那篇《潁源記略》這樣說。這是應澄清,否則混淆也誤導。

還有,陳遇夫的正確出生地是朗美村,時代是清康熙之世,台山不稱矬峒”,應是叫“新寧”了,已非屬新會一部份。嚴格地說,也非“斗山”,朗美村是在沙坦市(王景花形容的“小澳門”)旁邊的一條村,陳遇夫擇地槎洲另開族,其地也就在沙坦市以西不遠處,是夾在大灣村之北及秀墩村之南之間,均屬“六村”範圍,與斗山地理上就是有很大一段距離的。據知,《潁川月報》的總編輯陳文俊,也是沙坦市旁邊村落的“六村人。他似乎也曾參與過該文作者編校那本《陳氏族譜新編》(鄧沖)2016年版。他當不會不知道這些的。

    我只是“少小已外移”的一陳氏,對族譜所知和興趣,都是一般。我把槎洲族譜發放網上,也是為了圓了吾兄一個護族譜夢。我談到族譜內人事,總賞試從中國歷史去核實。我信中國廿四、廿五史所陳,多於任何一族族譜。

    是以,在過去十年,在這鳳台網,與陳氏宗親們討論有關陳鳳台的世次種種,包括《陳謨遺牒》,我都是從中國歷史檢視各式各樣話題。我曾找出不少不可信的你抄我借”的痕跡,他們之間時或出現錯誤,便相互間又見矛盾。

    加之,在這之前,我曾用鳳台七子發放的在網上能見的族譜去推研多種可能,總覺得陳猷與鳳台的血緣關係,有“似,亦有不似”的兩向論。說真,槎洲一族“是或不是”與鳳台一族有直屬關聯,我無所謂。也只不時拿他們倆相關資料互為比較,偶有即興之作,僅此而已;實也無任何代表性,閒暇之作。

    我發覺,也認為,鳳台七子各支各派,對陳猷一族的“拉攏”、或說是,擬收為其群屬的傾向是明顯的。但,他們各自族譜的複述卻呈現不一致。糾纏爭論難免。而且,有些人總喜歡想我也能“對這對那”評論、表態。在疫情困家的當下,我終於花時間重看陳猷一族與鳳台一族的種種關聯之問,並因而再撰文討論裡面的一些謎團與誤區;遂有虎年以來“重新淺釋《槎洲族譜》”之談。

    也許乍看之下,彷彿是,我今時對我過去對鳳台一族那些或屬附和之議,現時是予以明顯否定;其實,不然。過去是,“似”,有“可能”(這是我曾說及常用的相關詞);我現時的“重釋”,是得出“不可能”結論,因為從相關的人事及中國歷史各朝各代發展看,是潁川世系的不同支派及不同時代的兩群陳氏宗族的人,恰巧都遷到了廣東這範圍內繁衍而已。不過,我對鳳台一族從閩遷來,及他們的上溯下延那些世次,基本上還是保持我原有的種種推論。只是他們與陳猷一族的“彼相摻雜、假借、取代”則是另當別議。討論或者深化。

    不管怎樣,這也不是就此“最後定案”。那仍只是一己推論。大家查察。

    此外,從習研“史”學者來說,對議題更改結論,是因看到更多可靠材料;“改”是常態,是在力求真相的必然操作過程。讀文史的人都深知,現代的史學家郭沫若及哲學家馮友蘭,如前者對古代史的分期,及後者對儒學的理論發展,都曾幾度易稿。也願我們壇內諸君,別只堅持某一些“錯誤”,要分清是否那是來自“抄作”,那些才是真。最忌同文同句中,各取所好,難達共識。這情況,在討論《陳謨遺牒》中最常見。同時,大家心知,那版本顯然非真本。

 

    陳遇夫十世裔孫陳天璇 識(美國松石居書坊,2022年2月11日)

清康熙庚午解元陳遇夫畫像 

清康熙庚午解元陳遇夫畫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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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匿名 发表于 2022-6-1 14:07:05
"始祖尤(猷)翁,自南雄珠玑巷,初到新会古冈州。历观各处地方,可为养生乐业,遂开辟于石头(开禧元年正月十五日移到石头)而世居焉。"
摘录墩头《陈氏族谱》,铅印本。民国二十年由香港聚珍印务书楼承印。)
匿名 发表于 2022-2-28 12:49:50
以史为证,以最古老墓碑,族谱记载为据,推论,推测,某些人的认为都只能作参考,不可作依据,不误导后人,不攀附乱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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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楼
匿名 发表于 2022-6-1 14:07:05
"始祖尤(猷)翁,自南雄珠玑巷,初到新会古冈州。历观各处地方,可为养生乐业,遂开辟于石头(开禧元年正月十五日移到石头)而世居焉。"
摘录墩头《陈氏族谱》,铅印本。民国二十年由香港聚珍印务书楼承印。)
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22-2-28 12:49:50
以史为证,以最古老墓碑,族谱记载为据,推论,推测,某些人的认为都只能作参考,不可作依据,不误导后人,不攀附乱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