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墩頭朗美,六村一體
墩頭,舊時是叫上閣東山,這由從善起才定居。然後,因有赤坎朗美下延,發展超越了六個村,聲勢變大,後輩繁衍,促後人因認祖尋宗,常與上閣東山聯手,對外兩地一齊,上下同枝論輩,把從善翁同稱始祖,墩頭朗美併作一體,元福元康視作同族,這就是當下的情況。“墩頭”是元福子孫向東山東部發展後的別名,“六村”是朗美下延隨而擴散的六個村落統稱。這就是它們的關係。在世次歷史上,墩頭的最前那五代,也就是朗美直系血緣,而墩頭的元福下延子孫,是朗美元康下延旁屬。因為元康、元福是兩兄弟。又自從陳白沙為“六村”的世次作出排輩對聯後,“祖德赐光裕,明廷擢茂良;学宜宗孔孟,华国以文章。”這些詩句班派字,便由墩頭與六村後輩沿習使用至今,這亦使這兩處緣自陳猷及陳從善再傳的後人更趨融合與彼此稱兄道弟。據稱,現時台山“六村”一族,已發展為旁近朗美村四面外圍為數多達五十多條的同姓同宗村落,在管轄上被歸入“斗山鎮”。而“新寧”,改“台山”,近期又被編入“江門”屬下。地理名的連番替換,滄海桑田,與時並進,研查時要一一辨別。否則,便易容出錯。
下圖:台山墩頭村今時尚存的一排建在水塘邊的新舊夾雜房舍外貌。
六村的始祖是緣自新會石頭的陳從善,在《石頭譜》,他那“陳天祥”的名字更為人知;在《墩頭譜》,他更多被稱“陳從善”。但,他是同一個人。這一點,我在上篇已分別作查證,並以各譜所載內文舉例。即便如此,未減麻煩,有關“陳從善”的身份和其他族譜的血緣認證,既伏又繼,添圖立表,沒完沒了。其中,最言之鑿鑿是,“陳從善”是鳳台七子中第四子陳愷下延子孫。更具體描述是,他是陳愷第三子陳梦蚪,其孫陳宗元的孫,這人在族譜上亦是叫陳從善。其父叫陳东五。並說,他有一個兄弟叫陳應祥。同一資訊續說,陳從善在水東村已娶妻生子,他先有陳應祥,又陳夢麟只是他的小兒。在陳從善離開原屬水東村前,與妻經常不和,終攜小兒離去。其後,才出現在上閣的東山里。但是,他的髮妻依然與他長子留居在水東村,直至死去,其墓可尋。強調此說的人指出,所以,在上閣東山找不到陳從善髮妻墓葬。是因她一直續留在水東村終老。
這不是一宗普通的訛傳,因為對方亦有世次名號。但在墩頭及朗美的陳從善下延後人認為這是無中生有故意“添亂”。這亦應是可理解的正常反應。
我翻查過有關反駁。六村朗美族的陳氏解釋,陳從善,娶梁氏,生夢麟,是獨子。夢麟一直沒有兄弟。至於陳從善的夫人缺墳,是因翁妣同墓合葬。
三、提領是職,有志是名
墩頭第三代是曾任官職的陳有志,因官銜是“提領”,被尊稱“陳提領”。在《東山朗尾譜》,有關陳有志的記載是,三世祖考,字有志。遗嘱命子迁居焉。墓在双门村右坑尾之原。祖妣梁氏,封儒人,生七一、七二、七三。墓与祖考合葬。另有民國元年陳紹臣編《墩頭譜》載,三世祖考有志。授職千七提領大夫。囑命子孫遷居朗美。妣梁氏,誥封儒人,翁妣合葬廣海村右坑尾。墓作大象捲湖形。但,鳳台七子世系中的《金沖譜》載,六村“提領”是三兄弟,提領是長,遷居朗美,提紀是次,提綱是季,又說“提領”遷去朗美,二弟提紀、三弟提網遷去開平魁崗。而我查《魁崗譜》則另有發現,它指“提領”遷去開平魁崗,二弟提紀、三弟提網遷去朗美。可見,這類由今人拼合而成族譜圖表,常有傳抄時的筆誤;就不知誰抄誰,誰先訛傳,總的意圖,想是旨在添亂。作用不大。
不過,對以上的所謂“提領”名號的被指相同與假借,比如《金沖譜》的譜文,並非今人之言,而是古時已有。相信那時已有族與族間陳猷與陳宣是否同一人之爭。當年清初康熙期間,陳遇夫撰族譜之時,亦為此曾留言反駁:“据新宁冲金谱所载,志祖兄弟三人,曰:提纲、提纪、提领。然遗嘱(即:提领遗嘱,族谱内录载了全文)既云三代孤单矣,安得有二兄。且提领,职名,非字也。古人属称,书官不书字。”(見《本支考》,我已曾經一再引證。)無奈,不同意這解釋的,依然是未改初衷。六村人說那是有志的“職”,就這麼難明麼。
下圖:在台山六村沙坦市的“提領紀念大樓”外貌。
另一個可以間接視為是早年“六村陳氏”撰譜人,試圖反駁陳從善被指是來自陳鳳台第四子陳愷下延血脈的證據曾是,在《墩頭譜》留下的“陳有志遺囑”文內,直寫,他(自稱)是“三代單傳”,意指“何來兄弟”,向對方《金沖譜》內的“提領”是兄,他有二弟“提紀”,三弟“提綱”作出(一次直接有“的”而發)回應。那是在上述爭議中,撥開雙方“提領職與名兩不同”之別,僅以此“提領”是無兄弟,那“提領”是三兄弟作答。但這類誤解誤導續存至今。
四、遺囑細節,可曾改編
《墩頭譜》內最引人注目是,“提領公遺囑書”所言所記。是它,首次開始向族內人交代了上閣東山的陳氏一脈始祖來源,開篇如下:“遺囑書人陳有志,祖籍南雄府始興縣珠磯巷人也。於南宋開禧元年,始祖猷翁遷於右崗州石頭鄉。至祖從善翁,乃徙居於矬峒都上閣東山里。”這亦是六村人所知始祖來歷;是它透露他當時是“七十有八”;是它談及其“二子七二、三子七三”同去收取佃租期間,雙雙途中覆舟溺亡;是它分別明言如何把某些屬下的田地轉給某人充當祀田,作為供奉某些祖墳山墓及平日修輯之費用;是它在末尾註明其遺囑是寫於“明永樂十年”;是它留言要下代人務必派人遷往朗美,因那裡田土好,更易產農作物。遺囑本是“命子遷居”,但內文又記載七一已於永樂七年死。這就名正言順使陳元康秩成朗美一帶的初遷祖,兼使墩頭與朗美在各自發展中不忘共祖。
無疑,這“遺囑”的可貴之處也在這些細節。也應考慮,這“細節”的潛藏背後是否別有目的。又,這“遺囑”的自報年代日期是否真實可靠。這是我今次重討論這份遺囑,想求證發掘的內容。它顯然是,有些地方“矯枉過正”。比如,內中自言“三代單傳”,就是一例。陳有志本人不會不知道“陳從善在新會石頭鄉有一名兄弟叫陳天任。”這在下一節再深入討論。另外,還有末尾注明此遺囑是寫於“明永乐十年孟春望日书”,這句注明,另外出現在兩份被叫做“古本墩頭譜”,亦稱“墩头《陈氏族谱》”的兩則其他記述的末尾。一份是《魏颍源記略》,另一份是《魏世代迁居略节》。這個「魏」字,不是指「魏朝」,頗似不打自招的“偽”。我首先起疑是,這句“明永乐十年孟春望日书”,與陳有志的“明永乐十年孟春望日书”末尾所注,一模一樣。但它的記述,超越了陳有志年代。就看這一段:“又自福公(元福)傳至八世,上平公之季男禹賡翁,遷居廣西省而開族焉。上績公之次子豹炳翁,亦遷居長沙而開族焉。”這已是朗美虛白之世。明代成化之後,武宗正德年代,亦即明朝中後時期,民間編譜盛行,難怪。
不過,“提領公遺囑書”比任何一份提及六村陳氏一族歷史來源與先輩世次的資訊與名號家世等狀況,是申述和出現最早並保存下來的一份文字文獻。
其他,族中現錄的《石頭譜》與《墩頭譜》都是稍後,才被人補記的。
我對“遺囑”的代筆或被改,保持“有可能”的想法,因為“墩頭譜”有另編。它與陳煜南那一本頗不同,它說是撰於“明永樂十年的。我認為陳有志不可能既寫“遺囑”,又寫這樣的兩篇申述墩頭陳氏的來源,及交代陳氏世次的那篇短文。“魏”文,應似不打自招是“偽”作,宗親不仿查證。目的再討論。
五、最大敗筆,三代單傳
至於,陳佩璿的《族譜志》及陳遇夫的《本支考》也只是清代康熙時期的產物。所以,它應是明代時族內人編撰的,如果“遺囑”實非原作。所以有這樣的質疑,基於它文內有缺漏。比如自言“三代單傳”就是交代實情錯誤的最不該敗筆。他應該不會不清楚,始祖陳從善(即陳天祥)在石頭有一名兄弟。這樣,有志本人作此聲明之際,豈能忘記他向上溯,其父夢麟,祖父從善,豈算“三代單傳”;又倘若向下延,其子七一,也並非無兄弟。這種錯誤,是不該的。
此外,有關他立遺囑時的年歲透露,按照推算,他跨兩朝,他曾經是生活在元明約各佔一半的交替期。而且,在明朝那一段,才算風華正茂。陳遇夫修譜時對於他在遺囑中所顯示出來的相關年歲,表示存疑,並曾不直接地暗示他應是元世祖那段時期的人。任職元代,而非明代。我也不明所以,故敢將他秩調。我是希望把他的出生年提前,上下世次,牽連變動,或許因而出現其他的變化。最符合歷史易位的,是陳良佐那代填補他明永樂一段,這曾是陳遇夫揣摩的。
中國明代後期,各族流行編譜,我就當作是那時有代筆人,才造成內中的失誤。也許對所記事故添表面理由,實際另含顧慮但又礙於原因不好直言。
或可能是“提領”是元朝官,在明階段說前朝事,且是異族,不算風光,便索性把這一段歷史抹去,替換上漢人朝服筆墨登場,兼用“遺囑”添裝。
更有一個目的,是遺囑中的指名分派幾大片田地給某些人,表面的理由是好讓他們代為照料某些祖墳及按時搞拜祀所需費用。這是他定的,別更改。這樣一些細節,就反映了當時已有人對此有異議。這段文字只會對承受者有利。
六、元康遷徙,遵從祖訓
有志“遺囑”中最具意義的一番話是,留言後代,要作決定,選派後人到朗美去守護那一帶的祖田。從我族其後發展看,這是另一次新遷移。內中除了這位人選曾否內定,也多少涉及到繼承祖業是誰。同時,根據記述,有四十頃。相信是比墩頭的還要大。地多是一方面,田富是另方面。元康遷去朗美,看似獨佔鰲頭。可能其他人對此有微言也說不定。同時元福留下但是隨即又搬到東村高地。所以,原本的家亦現變數。別忘記上閣東山是舊址,而墩頭在後來成中心。
據知,朗美那時不是新村,它是雜姓聚居之地。不過,陳氏為主要戶,其他的是佣農。或做別的粗賤別務,俗稱“小子”,是傍着村中大戶打工討活。
元康生有三子,是信、仁、義。家族下延迅速變大,子孫亦往旁邊遷徙,很快衍為六個村落,即朗美外,尚有“東籬、中禮、大灣、秀塾、赤坎”。“六村之名”作為一體,亦由此起。為了保持聯系,他們建“六和庵”,既是方便眾人常聚會和拜祭先人。也為這六個村的陳氏後人不脫勾。清代這個祠已拆除。與此同時,由於這支陳氏人口不斷增加,也就相應有人另行建村開族,比如陳遇夫建槎洲就是一例,至今所謂“六村”已在周圍加建超達五十多村,同姓同宗。
七、元明交替,守成首要
我認為陳元康遷往朗美時,是相當於元末群雄四起期。按照上調後的年份假設,陳元康大約生於1321年,那正是蒙古人在中原最後一個皇帝,史稱元朝順帝,但他的統治期頗長,分為先後兩個年號,(即至元(1335-1340)及至正(1341-1368)合計三十三年。而從元康成年開始,恰是漢人群雄繼起,各地紛紛舉戈,反對駐地蒙兵。其實都是飢民起義,聚眾據山佔城略地。最早有方國珍起於浙江(1348),劉福通(及韓林兒)起於河北(1351),徐壽輝(陳友諒)起於湖北(1351),郭子興(及朱元璋)起於安徽鳳陽,亦稱濠州(1352,張士誠起於江蘇(1353),但這些人除了反元,又相互間彼此爭戰。然而,這些交兵激戰之地多集中在長江下游幾個省份,南方閩粵,多是流民;或伙團較小的盜賊之輩,中原人聞風而遁的慣性,總是向南,向海邊走。他們的普遍問題是佔屋奪糧覓地停留。這一段元末明興的混戰交替期有十多二十年長。至朱元璋在南京建朝稱帝於1368年,元順帝才放棄北京逃回漠北。也宣告元在中原的結局。
在這樣動蕩背景下,元康開始經營朗美,是奉祖訓,也為守田。他不會是追隨大局,組團聚眾馳騁沙場。因為在那階段,其家已臻小康,多田多地,僕婢成群,最要緊是自衛。我認為這也是他遷移到朗美的最主要原因,為了守成。
陳天璇 識(美國松石居書坊,2022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