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阅读新闻 背景:

谈有志官职

[日期:2024-11-19] 来源:陈凤台研究  作者:陈立明(美) [字体: ]
  有志是陈宣祖号南乔,讳猷字世道的七世孙,抄谱(《台山墪头陈氏善祖元福房族谱》第 5 页、77 页)。又第 182 页载有志翁于元顺帝乙亥年间(1335 年)于明洪武开国初(1364 年)授提领之职。
  和(《赞仪祖谱牒》第 9 页),有志翁大明洪武官授提领。两谱所载提领应是提举之误。(1370 年)元朝为朱元璋所灭,建立明朝,明朝时废除提领之官,若有志翁有授职提领,应处于元明易帜之时。
  朱元璋对帮他打天下的人,存有戒心,对元朝的官员,加以留用,用今天的话来说,是对元朝官员进行“统战”,这样既可调和矛盾,又可利用这些人牵制功臣。有志在元朝提领,明朝无此官职,却有提举之职,职务相当,官在六七品,算是原职留用。
  抄本族谱载云:“有志,官提举,时朗美一带,连山接海,半为弃地,公以其土广而腴,可堪栖止。乃筑陂坑十余所,以蓄洩,隔障鹹潮,而草芥之区,遂成沃土,遗嘱子孙迁居焉,授职千七提领大夫”。这一记载,应在有志祖晚年退休回家乡,他为家乡办了一件善举,朗美一带,因在海边,属盐鹹之地,不能耕种,他便发动修筑陂坑十余处,使盐鹹潮不再泛滥,荒地变良田,他留下遗嘱,希望子孙迁居这里定居。最后一句:“授职千七提领大夫”。现在我们路过朗美见到荒地变良田,人丁兴旺,的确应了有志的遗嘱,(《台山陈氏提领谱贤佐房》第 147 页)载云:考讳古号垂今字有志,官至千七提领大夫。查元明史,无千七提领大夫官,有千户提领大夫,“七”错直“户”之误。千户提领大夫,这不是官职,是赐给退休有作为的官员的尊号,其夫人诰命封孺人。
  有宗亲说“不论从善公哪一支后裔,由三世提领公(1334 生)到十二世虚白公(1481 生)及十一世自然公(1443 生),平均 16 岁及 13.6 岁一代人,难道您一点不觉得奇怪”?这世系当然是错误的,这错误是否叔伯兄弟,同一辈列入不同的裔孙辈分,又讳、名、字、号同一个人,写成不同辈分的叔伯兄弟呢?导之代数标尺 28±5 为一代不符。
  《辞源·宋史条》说“本、纪、志、表、传时间有矛盾,至有一人两传,一事数见等毛病”。台湾《大辞典·宋史条》说“其文繁杂,叙事也不免误谬疏略”。既然在同一部《宋史》中,竟出现本、纪、志、表列传时有记载的矛盾,又出现同一个人,居然两个传,甚至同一件事,在多次记载中重复出现。民间修谱水平不很高,类似《宋史》的错误,也不足为怪。
  有志翁的受职年代、出生年日和时代背景可信度很高。


参考《元史·职官志》
美国三藩市 陈明
2024 年 11 月 18 日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admin | 阅读:
相关新闻       陈立明 
热门评论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