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又称族谱、家乘、祖谱等。是记载各个姓氏家族子孙世系传承之书,具有区分家族成员血缘关系亲疏远近的功用,是中国封建宗法制度的产物。随着历史的发展,家谱由官修变为私修,所录内容不断丰富,其功用也不断增加和变化。编写族谱是南中国的民间普遍习俗,也是一种优秀的传统文化。从考古学和历史学方面来看,家谱反映了家族血统关系和人口迁徙历史,是地方志的基础资料,也可作为国家正史的有效补充。
从历史上看,宋元时代民间私修家谱尚未形成风气,并不普遍。就算当时已修有族谱,但宋元政权更迭之际,战争动乱导致大多数谱系资料在战火中被破坏。尤其是元朝异族的统治之下,对汉文化的禁锢与摧残,当时的民间族谱面临断代失传的危机,在清乾隆年的《新会水东陈氏族谱》的谱序中或直接或委婉的表达可见一斑:“自始祖以至五世,皆得其略。六世以后始之其详,祸因宋元离乱,屡遭兵火,是以湮没不传。”而这一情形的转变主要是在明代。到了明朝,具有“尊祖、敬宗、收族”作用的家谱与汉人政权的朱元璋实行的“孝治”文化政治所契合,而且在明朝时期,经济得到了更好的发展,再加上科举考试要求考生世代清白的政审,这也促使了家谱编修工作的大幅度发展。儒家文化“三纲五常”是明朝家谱的灵魂所在,儒家的纲常思想贯彻于谱序、族规、家法等等内容当中,成为维护明王朝统治的重要手段。维护朱熹的伦理思想,宣传忠孝节义的道理,让家谱在明朝时候发挥了其政治作用。凤台公世系的陈氏宗族的各房族谱也大多数在这样的背景下编修的。所以,在编写明朝以前的世系及年代,大多数是根据当时的长辈口耳相传,或逮后世,难免会出现纰漏谬误之处。
经纬兄是我所敬重的兄长,他对族谱资料的研究,利用前贤只语片言的信息找到新的证据,焚膏继晷,无私分享的精神更值得我学习。但他在《新会水东陈一雄公究竟是恺祖哪一房的后裔?》一文对“宗元→东五→应德→一雄”的世系中,他倾向一雄公是三江宗大公所出,然后过继水东的应德公。对此观点,我不敢苟同这一看法。愚之所见,三江的一洪公与水东的一雄公根本是两个不同时代的人,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 若以凤台公陈辉祖为始祖,三江的一洪公为第五世,旧谱显示:配妣黄氏叶氏。而水东的一雄公为第七世,配妣罗氏。不但太婆的姓氏不同,而且还会把第五世的一洪过继给自己侄辈的应德?在高度注重伦常文化的古代,这完全不合乎中国传统文化的礼制。
二﹑ 三江旧族谱的记载宗大生一洪,一濯,旧谱编写的顺序为一洪居右,一濯居左。按古人以右为尊的排位文化中,一洪应为宗大公的长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长子嫡孙是优先继承家族爵位、功勋、财产、家族地位等社会关系。长子嫡孙不轻易出继他房。反而水东的第六世应德公生二子,长一雄,次一濯。一濯作为次子,他出继的可能性较大一点。
三﹑ 三江的一洪公与水东的一雄公不但不同一辈人,而且名字也不同字,仅是同音而已,三江族谱记载一洪出继水东,而水东也记载一濯出继三江。除此之外,新会水东及台山六村谱均记载有一个叫从善公的同名,他们都说是过继到对方。针对出现这样的情况,只能搁置争议,各自尊重各自的表述。在传统的农耕社会,村落之间,姓氏之间通常会因土地,水源,经济等利益而产生争执,从而演变成械斗。所以同宗之间要同气连枝,守望相助。或许是当时两地修谱者事出有因,有意而为之。
四﹑ 据三江族谱记载一洪公为南宋时期的人,曾担任山东太守。但南宋版图仅限在长江以南地区,包括山东在内的北方地区分别在来同时期里被金,元所控制。宋朝还没有行省的概念,而且太守这一官衔已在唐代更名为知府事。而新会水东谱没记载一雄公出任此职。在此顺便普及一下“太守”这一官衔的历史演变:太守,州府最高行政长官。据古代正史职官志记载,东汉末年,州从监察区变为行政区,州最高长官称“州牧”,以掌一州军民。隋代,州最高长官称“刺史”或太守,唐宋时正式设立与知州平级的府级地方长官“知府事”。而在宋朝的欧阳修,苏轼等人皆自诩“庐陵太守”“黄州太守”,那就另当别论。明清时期专称知府。
五﹑ 在清朝乾隆年间一雄公的裔孙十五世祖忠裡公主编所修的族谱,其中谱序有这样的一句话“我太伯祖讳宗元系福建福州府长乐县柱头村人氏,赐进士……”有相当一部分叔伯兄弟抓住谱序中称宗元公为“太伯祖”一词,认为是当时编修族谱的忠裡公,他所在的一雄世系就是过继而来。但要记住一个常识:主持编写族谱的人或其他著作的作者不一定兼写序言,往往族谱修成之时除了请本族地位名望最高的人外,还想方设法邀请绅耆名流,在职高官等撰写序言。名人题序的目的是提高本族在当地的威望,以显尊贵,成为宗族的荣耀,起到激励和鞭策的作用。如:朱熹为梅氏宗谱所作谱序,陈白沙为良溪罗氏作序,曾国藩为义城黄氏作序……凡此种种,族谱编写者不一定是谱序作者,而且乾隆年间水东谱序有句这样的话:“岁在乾隆己未,循乡谒祖,至水东乡,其父老特其世系谱序,请予修录,予喜(岂)其不援?不隐(随)从?”首先作者称宗元公为太伯祖,作序之人肯是姓陈的,但他祖上与我们宗元公同辈的太公年纪应会少一点。其次,作序人应该常年在外,他此次回乡祭祖,顺道来到水东,水东刚好在修族谱,邀请他作序。可惜的是,由于谱序的作者在序言的最后没有落款,于是就出现后人误以为修谱人忠裡公兼写序言。关于谱序作者落款的问题,我推测应是在后来或光绪年重抄族谱时所遗漏。
综上所述:印证了三江的一洪公与水东的一雄公根本是两个不同时代的人。溯本清源,以正视听。由于时间仓促,本人水平有限,上述五点中有疏漏、不当和不足之处在所难免,在观点中若有逆我所敬重的经纬兄及同宗的叔伯兄弟之尊意,不胜惭愧,万望海涵。还望真诚地希望叔伯兄弟们不吝赐教。忙中即书,言不由衷,不足之处,还望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