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陳遇夫種種
2022-2-12 16:55:21
我本來很高興看到有人談陳遇夫,唯若所言不盡不實,間有蕪詞芻議,卻又容易導致混淆視聽,對讀者是添亂。從日昨壇上(談)“陳遇夫”一文看,表面上在讚陳遇夫,但在這短短章節內,連續“四次”說他自身著述。那是一再自詡資深,似乎對提交相關的論據偏忘。其一開卷是這樣說“最近……發現《潁源記略》一文”。我奇怪這篇陳遇夫撰“《潁源記略》全文”,十年來都刊在這個“陳鳳台研究網”內(標題是:“台山六村陳遇夫撰 《潁源記略》”(2012 )http://chens.org.cn/show.aspx?id=456&cid=15。是任人隨時觀看的。
《潁源記略》是收在陳遇夫的《涉需堂文詩集》內,初刊是在康熙朝,再刊是在道光朝,三版是在光緒朝,都是木刻印刷。他有十本著作傳世。是否全數在清代時木刻製版,則不詳。其書名是:《史見》、《白沙陳子年譜》(陳獻章年譜)、《白沙門人錄》、《白沙先生語錄》、《正學續》、《迂言百則》、《從謂草》、《鴻澤集》、《即次集》和《涉需堂文詩集》等。民國期間,商務、中華選了四本,以現代排印標點本出版。國內老夫子舊書網,間或有售。
據《槎洲族譜》載,陳遇夫在世時是曾用過這些名字與號:“陳遇夫,字廷際,號交甫,又號澤農,又號荻園,晚年再更號雨村。”他是康熙庚午(1690)解元,娶伍氏,生一子陳瀚。他曾是台山六村陳氏朗美族自陳元康下延第十三世孫,亦即上閣東山陳從善(天祥)下延第十七世孫,新會古岡州石頭鄉陳猷一族下延第二十世孫。最與眾不同是,他於康熙二十九年中解元後(因在台山端芬長大,曾改姓梅報考,及後回復陳姓,又遷回朗美居住),隨又於康熙四十二年癸未(1703)擇地槎洲建房,另開六村陳氏槎洲一族,繼又依其父陳佩璿遺言,重修陳氏朗美族譜,輯錄有關祖先遺文,撰有《本支考》等文稿記其詳。
據族譜載,陳遇夫是“候選知縣”,常居荻園撰讀,愛種花集昆蟲。至於“(談)陳遇夫”作者所說的“垂老之年辭官從事寫作”是“次序先後”上,揣猜錯了!事實是,他晚年的確“二度”請辭被官賜“孝廉方正”的推薦,不久後便逝世。他的婉辭封官書函,也收在文集及族譜之內。其子陳瀚有長文談其父。
陳遇夫從未在所撰族譜或文章內談陳鳳台。或真正不知有陳鳳台這個人。因此,他所說的“南雄而後,一遷而至石頭,再遷而至東山,…… ”(還有,三遷而至朗美),是指他依循其父及“高曾”所言的“陳猷”世系曾有如此“三遷”。此外,他自身由朗美遷槎洲是“四遷”。又,陳天祥(從善)不是“一世祖”,在舊譜內他是陳猷世系“二世祖”。陳遇夫去新會只找到看到“紹興元年”遷出南雄批文,他補回“巧、迪、仁甫(等四兄弟)”的遺漏,是去核證,那是他的朗美長輩察覺(“海禁既解,族伯文學化士(這不是陳遇夫本人),始考系於石頭,歸修族譜……”(見《槎洲族譜》“本支考”)也為此他去探查。
陳遇夫“從來”都沒有把陳猷與陳宣“等同起來”(當同一人)或敘述二人間的人事。所以,對於陳宣什麼時候遷出南雄之後遷到新會,是“現代人”添寫加設。比如,我曾看到《陳鳳台研究網》有人在2012年發放“陽春《春城颍川族譜》”一文,內中提及,陳宣是因“胡妃事件”於咸淳八年與南雄居民逃亡時遷出去並其後落戶在新會。行文平實。而,回看中國歷史,宋紹興元年與宋咸淳八年,前後相差達141年,由此可見,陳猷與陳宣顯然是不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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