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疏—更名—遇水而居
2012-5-26 20:12:49

  陈辉,号凤台,生于宋高宗绍兴十九年己巳(1149年),逝于宋理宗宝庆三年丁亥(1227年),享年79岁。宋孝宗淳熙三年丙申(1176年)钦赐进士第,朝封刑部谏议大夫。凤台公是南宋三朝重臣,服务朝廷40载,尽忠尽责,守正不阿。
  1216年,谏议大夫陈凤台向宁宗皇帝呈上一份攸关国家前途和宋室安危的文书,正如许多《陈氏族谱》所记述的“上缓金伐元疏”,就改变了凤台公和他七个儿子的命运。什么叫做“疏”?就是臣子向君皇分条陈述自己意见和建议的文书,也叫条陈。
  1206年蒙古族铁木真即位大汗,号成吉思汗,即元太祖皇帝,他迅速征服周边部落和小国。羽翼丰满之后,开始实施消灭金国、征服大宋的战略目标。他纵观宋朝与金国战战和和近百年,双方国力俱伤,又利用宋人对金人的仇恨,便派出使者赴宋,提出元宋联合消灭金国的协议。并许诺灭金以后,河南之地归宋,永不侵宋。宁宗已当了22年的皇帝,昏庸无度,少理朝政,听信奸臣,答应成吉思汗的提议,并派遣将领献粮三十万石给元军,联元伐金。
  谏议大夫陈凤台高瞻远瞩,看穿了联宋伐金是成吉思汗的一大阴谋,元人对宋国早已虎视眈眈,待金国灭亡后,必然剑指大宋。1216年,凤台公冒死向皇帝“上缓金伐元疏”,劝谏宁宗皇帝改变旨意,缓和与金国的紧张关系,尽早谋划防元抗元伐元的措施。这本是一个保护大宋的正确主张,但是忠言忤旨,反遭谪贬,上疏不被采纳,国将有险,家将有难。年近古稀的陈凤台深知忤旨进谏将获大罪,奸臣当道将遭迫害,元军犯宋后将被追杀,真是保国护家,深陷困境,心力交瘁。
  《谟翁遗牒》写道,“是时也,是贬也”,意思是说,面对着这种时势和境遇,应该作出辨别和抉择了。这里的“贬”字,古代与“辨”相通。嘉兴十年丁丑(1217),凤台公经深思熟虑,毅然决定离开祖辈生活了上百年的南雄府保昌县沙水村九眼井珠玑巷,移居清远县。为了避祸,七个儿子“遂更名,隐于广之各地,散属寓焉”。凤台公在清远县居留十年,1227年去世,葬在清远县蒙里驿九龙潭,即现在的清新县禾云镇桂湖村天塘山。这十年期间,七个儿子和他们的后代,先后开始了近800年岁月的迁徙、奋斗、离聚和繁衍。“七子流芳”,始于斯时斯地。
  据阳西县儒洞镇凤台第六子的后裔写的《儒洞陈氏族谱》记载,凤台公元配夫人邝氏生四子,取名叫陈漠、陈渲、陈渶、陈愷,娶妾侯氏生三子,取名叫陈润、陈淘、陈源,七个儿子的名字,偏旁都有三点水。后来,为了迁徙广东各地隐居,就更名为陈谟、陈宣、陈英、陈愷、陈閠、陈图、陈仁,七个名字的三点水偏旁全都去掉。大约从1220年开始兄弟们逐一南迁,有的“暗留故土”,有的回珠玑巷变卖家产后迁回福建。分手时相约,别后恐难同住一处,各人要在有河水的地方居住,但凡村名偏旁有点水者就定居。因为“水为支流万派,在在可以逢源,矧故土亦曰沙水村。”这是《谟翁遗牒》记述的话,紧接着的一句就发人深省了:“一以志无忘所自也。”这里的“一”字,同也,纯也;“志”与“誌”字相通,记录也,表示也;“自”字,用也,自用的意思。这句话的意思是:同时表示兄弟七人曾用名的偏旁是有三点水的,让后代不要忘记族祖之所以去掉三点水的原因,不要忘记先辈辛酸与悲壮的经历。后来的事实证明,近800年的迁徙,七子的后人都做到了逢冲则止择水而居。
  回顾历史,凤台公逝世七年后,即1234年,金国灭亡了。元太宗窝阔台大举侵宋,到了元世祖忽必烈,元军直迫南宋首府临安。1278年,南宋丞相陆秀夫奉赵昺登位,6月迁逃新会崖山。7月,居住在新会凌村(今鹤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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