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陈经纬评述( http://www.chens.org.cn/remark.aspx?id=1101 ):
(第一節)
陳遇夫(300年前)在本支考說,祖先名號次序無誤,但對譜內所記年代質疑。並疑石頭譜陳巧出生年不可靠。又,陳遇夫校正族譜時稱,陳天祥又名陳從善(白紙黑字)。我論証過,陳從善亦非“陳愷水東一支後人”,亦論証過《墩頭譜》內“提領遺囑”偽造,正如內中“魏颍源記略”是偽造(抄陳遇夫),它內中指陳元康明英宗正統二年遷朗美(我已論証“年代上不可能”)。是否兩個“天祥”,我無資料。光憑墓名,焉能証“此即彼”。
(第二節)
再者,從祖先次序及生卒年去印証歷史名人(如,朗美陳璉與陳白沙同時代,並獲陳白沙為朗美族寫班派聯,由陳璉之子陳範起用,至陳遇夫,取字“廷際”(傳及譜都載);回推陳範,代數吻合。又,由陳範向上推,若以父子年距24算,十五代到陳猷,絕對超越陳鳳台七子出生年份。這才是“原來”的真實(生理上的可能)是考驗真實的標準,合理。看來,陳猷非陳宣,已“水清無魚”。可曾想過,陳猷的陳巧,與陳宣的陳巧,非同一人?
陳天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