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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现《颍川纪略二》的文献价值

颍源记略二(意译)

[日期:2024-05-03] 来源:陈凤台研究  作者:陈立明(美) [字体: ]
《颖源记略二》是陈遇夫写的还是他父亲写的,其实并不重要,《颍源记略二》是一篇很高水准的文献资料,是填补清史、地方史的空白,有个别宗亲对文言文不什理解,故我意译此原文,供大家参考。

颍源记略二(意译)

  甲辰(清康熙三年,1664)发生迁海事件,原来清政府为了巩固统治权,封杀沿海地区的抗清武装势力,强迫沿海人民内迁。这一迁海运动,陈姓受害最为严重。因陈姓从南雄珠玑巷南迁时,相约近水而居,故陈姓南迁后,多住在海边。迁海首当其冲的当然就是陈姓。我的父亲当时住在台城,一听到迁海,便放弃其他工作,认为首要当保护好族谱。他写道:“经过这一次迁海,如果将来能够恢复祖宗的基业,有了一部完整的族谱,将来虽然经过百代,也好像都能见面一样。好像我们在这处看到一点火光,就知道光源在那里。有了族谱,后代子孙便可以从族谱中清楚了解派系的渊源,使大家没有忘记同出一根的情谊”。由于族人都担心迁海影响族系紊乱,故在迁海停止之后,族中长老推出有文化的宗亲,考证出我们槎洲村,是从新会县石头村迁来的。于是到石头进行调查,归来后修订族谱,昭穆辈份倒是十分清楚,但其中一些世代,一时无法弄清楚,因当时还没有来得及详细的考核。
  海禁解除之后,清政府招募老百姓回去,分给田地和住所,修筑围堑,布置排栅,以免海水泛滥,影响耕种。经历了好多年的枕戈待旦的岁月,自以为可以安居乐业了。事实并非如此,远在清顺治九年(1653),有一支反清的武装,大约有一千多人,围攻冲柴。过了几个时辰,围攻打不下而逃走。翌年,又发生灾荒,这股反清武装无法维持下去,只留下沛龙、权可两个头目,仍在广海一带活动。后被捕入狱,卒于狱中。这时全族才得以安居,这是陈姓经历了五次社会动荡的变革,才开始过安宁的日子。
  但是,在社会动荡的年代,安宁是不可能长久的。兵乱过后,清顺治十年(1653),又闹饥荒,由于生活所迫,族中一些不肖之徒,挺而走险,集聚一百多人在庙堂,准备进行抢谷仓和抄家。我当时就与族叔宗时、应侯、弼公等商议,相约一起到祖祠议事,共推约长十多人,又选义勇六十人,在每月之初,二十六位约长同到祖祠,共同商议公事。如果发现有横暴而不讲理的人,罪小者则加以责罚,罪大者则交给官府究办。如果发现在替盗贼带路者,则全族群起而诛之。
  由于严申号令,使这些图谋不轨的人,也不敢那么嚣张了。族乱平后,又发生谷价日益腾贵,每石谷升至白银一两三钱。大家商议进行限价,谷一石定价为白银一两。但市场上的价格又飞升至每石谷白银一两六钱,又把限价调整至每石谷白银一两。我们这样一再进行限价,是为了照顾那些贫苦的人。由于我们采取这些惠民的措施,并做到缓急相贷,有无互相接济,虽在米珠薪桂的日子里,而受饥的人也大大减少了。这是我族的第六次变迁。
  明朝是在李自成农民起义军的冲击下败亡的。可是,当清兵入关,建立清朝。农民起义军从民族意识出发,转而支持明朝。1664 年福王朱由嵩在南京即位,史称南明。这个南明政权就得到农民起义案的支持。清顺治十一年(1654),张献忠农民起义军余部安西李定国,率军从广西进入广东,乘势直打高州、雷州,进围新会。这支武装所到之处,都得到当地不同势力的支持,甚至潜藏在深山的盗寇,也插旗拥护明朝。新会知县凌必显,也去送信归顺。李定国任命倪鼎为新会知县,又派遣一位姓汪的巡捕下乡,追征数年粮米,限时交清。还有征收布,被收布袋以及征夫,共有十多项。
  百姓没有答应,又派总兵李常前来追收。乡人十分恐慌。后来清军进攻新会,李定国败走,那位姓汪的巡捕,回到冲蒌也逃跑了。这是我族的第七次变迁。
  此后,清军三次围剿新村,西征文村。大军所到之处,无不骚扰百姓。
  赋役频繁,又不断增收。在这种逆境之中,我陈姓的宗亲,依然耕凿不断,里社之间,也可听到嘻笑的声音。想不到清康熙元年(1662)又发生迁海之事,在近海中里的乡村,不允居住,全部内迁。台山县的赤溪、滂薄、白石、铜鼓、上下川等村,因都在海边,全部迁入内地。这还是小事,更严重者,清康熙三年(1664),又下令再内迁三十里。当时部院户崇峻,提督杨遇明新自勘察边界。五月六日,他们经过本筒就以文迳、黄蛇塍划线,插旗为界标。限日迁徙,否则严加究办。
  我在初九那一天送家眷进城,发现近海几十里的地方,都被划为界外,不准居住。那些被迫内迁的百姓,只见有牵牛的,有挑东西的,扶老携幼,一路都可以听到哭声,惨不忍睹。在内迁的时候,又有山贼乘机沿途打劫。
  陆路既然行不通,我就只好改道乘船,由海边到端芬,再由端芬到三夹,才得以到达台城。
  到了七月,广海郭都司主持清界事务,那些雕梁画栋的豪宅建筑,也被尽行拆毁,变成废圩。这一次迁海事件,是千年来的大变局,是亘古所未发生的事。清政府在内迁的边地,修筑墩台。这是陈姓经历的第八次变迁。
  经过迁海之役,原来的祖地,全部变成荒村莽地,杂草丛生。原来的家产,也被逼抛弃。有些人侥幸从间道逃出来,也两手空空身无分文。这叫人如何生活呢?更严重的是到了清康熙四年(1665),又发生严重的天灾,颗粒无收。即使强壮的男人 ,也被逼卖妻鬻子,自己走去当兵。老人就更惨了,由于生活无着,只好抛儿弃女,辗转死于沟壑。当时呀!只见一路饥民相望,饿殍遍野。每提起这一件事,真是十分伤心。这使我想起战国时期的长平之役,赵城长平,被秦军攻陷后坑杀降卒四十万人。又使我想起新安之役,秦末项羽在新安,坑杀秦兵二十多万人。这次迁海给老百姓带来的灾难,看来也与长平、新安这两起历史事件,没有两样。这是我陈姓的第九次变迁。
  现在我僻居县城偏僻的角落,幸有祖先留下一点基业,有一间简陋的房子,可以避风挡雨。身有粗衣御寒,精茶淡饭,总算可以维持生活。我这一个人,士商工商,一无所长。只懂得读点书。在家中终日无所事事,便用自己这一点长处,教儿子读书,以求上进。现在我记下这些往事,是在进行自我安慰。我身经九次变迁,总算幸存下来。故在现在生活相对安定的日子里,追忆过去的苦难。亲身经历百年的艰辛,尝尽了数不清的苦。
  虽然说祖宗的功德,一直在庇佑后裔,但也不可以说,后人没有一些救败扶倾的妙策。
  这次迁海的事件,乃是开天辟地以来发生的一二件大事。在秦朝的时候,秦始皇为了避开北方匈奴,迁到西方,又北筑长城,以为屏障。今天清政府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则采取相反的行动,进行东迁,在西边筑起墩台。这两件事,虽事关帝王兴废的大业,我们就不要多说了。我仰观天意缓缓地以道德的标杆来谈谈而已。我所以要一一陈述前事,详细的记录下来,为的是要让后代了孙看到我这篇文章,也可以了解历经乱世的艰难岁月,而不要以为是我无中生有写出来的。这就是我写一篇文章的真意。
三藩市 陈立明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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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陳天璇 发表于 2024-5-13 23:45:04
謝謝終於刊出以上三段“糾錯”評述。《槎洲族譜》“的確”沒有這篇所謂“颍源紀略二”,只錄有“颍源紀略”。內文所引用的句子,或出自陳遇夫的“本支考”、“本支考跋”、及陳佩璿的“族譜志”、“紀變錄”,這些都早已由我發放到這個陳鳳台研究壇,可以查看。這文的最大漏洞是,清初「遷海令」是頒於1664年,當時陳遇夫僅7歲,他生於1657年。7 歲孩童怎會評「遷海令」及當時的社會情狀?那是他父親的遺文。
匿名 发表于 2024-5-6 0:09:28
不知何人敢将陈猷改陈宣!
陳天璇 发表于 2024-5-8 2:12:49
一、我不清楚這是作者出於善意還是惡意,無論如何,我想在此指出:陳遇夫從來就沒有寫過什麼“颍源紀略2”。同時,陳健庭君編的《槎洲村族譜》(我也有電子版)也未曾這樣說。這“只”是上文作者無端生有的故作驚人的“個人”揣度,完全是拉三扯四的所謂“論証”,實屬糊猜亂談的又一誤人的“解讀”。我所以必須在此糾正是,所謂出自“颍源紀略2”的「引句」,是《槎洲族譜》內《族譜錄》條目「本支考跋」起句。前有「本支考」。
陳天璇 发表于 2024-5-8 2:15:06

陳遇夫的「颍源紀略」(http://www.chens.org.cn/show.aspx?id=483&cid=14只此一篇),是刻刊在《涉需堂詩文集》之內。所提及的有關清初“遷海令”評述,“絕對”不是陳遇夫的言詞,因為“那時”他才八歲(出生於1657!)另外,所謂“九次變遷”(請見這陳鳳台研究壇上陳佩璿的《紀變錄》),及有關“遷石頭”(請見這壇上陳佩璿的《族譜志》),都是陳佩璿寓居台山城遺作。
陳天璇 发表于 2024-5-8 2:20:15

三、另外還想指出:陳健庭君的《槎洲村族譜》,與此文不相干,完全是被假托。有“似是實非”的誤導。陳健庭君與我同屬第八房的下延,他現時在紐約。我們的祖居同處一條巷。第五代時祖輩是親兄弟。他排輩是第十一世,我是第十世,但他比我年長、高壽。若非槎洲人,枉論槎洲事。槎洲村建於1703年,是陳遇夫由朗美村遷去的,據譜,其祖源是陳猷由南雄遷新會石頭、子孫由石頭遷上閣東山(今屬台山墩頭)、再遷至(六村)朗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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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楼
陳天璇 发表于 2024-5-13 23:45:04
謝謝終於刊出以上三段“糾錯”評述。《槎洲族譜》“的確”沒有這篇所謂“颍源紀略二”,只錄有“颍源紀略”。內文所引用的句子,或出自陳遇夫的“本支考”、“本支考跋”、及陳佩璿的“族譜志”、“紀變錄”,這些都早已由我發放到這個陳鳳台研究壇,可以查看。這文的最大漏洞是,清初「遷海令」是頒於1664年,當時陳遇夫僅7歲,他生於1657年。7 歲孩童怎會評「遷海令」及當時的社會情狀?那是他父親的遺文。
第 4 楼
匿名 发表于 2024-5-6 0:09:28
不知何人敢将陈猷改陈宣!
第 3 楼
陳天璇 发表于 2024-5-8 2:12:49
一、我不清楚這是作者出於善意還是惡意,無論如何,我想在此指出:陳遇夫從來就沒有寫過什麼“颍源紀略2”。同時,陳健庭君編的《槎洲村族譜》(我也有電子版)也未曾這樣說。這“只”是上文作者無端生有的故作驚人的“個人”揣度,完全是拉三扯四的所謂“論証”,實屬糊猜亂談的又一誤人的“解讀”。我所以必須在此糾正是,所謂出自“颍源紀略2”的「引句」,是《槎洲族譜》內《族譜錄》條目「本支考跋」起句。前有「本支考」。
第 2 楼
陳天璇 发表于 2024-5-8 2:15:06

陳遇夫的「颍源紀略」(http://www.chens.org.cn/show.aspx?id=483&cid=14只此一篇),是刻刊在《涉需堂詩文集》之內。所提及的有關清初“遷海令”評述,“絕對”不是陳遇夫的言詞,因為“那時”他才八歲(出生於1657!)另外,所謂“九次變遷”(請見這陳鳳台研究壇上陳佩璿的《紀變錄》),及有關“遷石頭”(請見這壇上陳佩璿的《族譜志》),都是陳佩璿寓居台山城遺作。
第 1 楼
陳天璇 发表于 2024-5-8 2:20:15

三、另外還想指出:陳健庭君的《槎洲村族譜》,與此文不相干,完全是被假托。有“似是實非”的誤導。陳健庭君與我同屬第八房的下延,他現時在紐約。我們的祖居同處一條巷。第五代時祖輩是親兄弟。他排輩是第十一世,我是第十世,但他比我年長、高壽。若非槎洲人,枉論槎洲事。槎洲村建於1703年,是陳遇夫由朗美村遷去的,據譜,其祖源是陳猷由南雄遷新會石頭、子孫由石頭遷上閣東山(今屬台山墩頭)、再遷至(六村)朗美村。